当前位置:首页 > 开云网页版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农林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京市农林局和本单位互联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农林局办公室:83639212。
一、概 述
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4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办公室、法规处、市场信息处等行政综合处室和有关行政职能站所配有相关人员兼职,设立了5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机制,规范内部运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解任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实施、建立了以安开根局长为组长、张勇奇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处、市场信息处、综合处、人事处、计财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参与,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信息公开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了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并认真组织实施。法规处负责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核把关、农林服务热线以及政务中心的运作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公文运作、信访及建议提案的办理;市场信息处负责金陵农网和内网办公平台的信息上传及日常维护;综合处负责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2008年,全局共发文381份,严格按照文件流转工作规程,规范发文程序,发文经拟文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经办公室主任核稿,并经局领导审批后在正式行文盖章。对农资补贴、动植物防疫、项目招标等具普知性的文件,经审核后及时在网站、报纸或相关媒体上公布。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精心编制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到位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建立了重大项目招标机制、重要信息新闻发布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三分制”等工作制度。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社会公众知情权,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耗时1个多月,对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形成《南京市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及时备案,并上传南京市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提供信息解读服务。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及时处理好申请公开的信息答复工作。建立了以尚华夏巡视员为新闻发言人,综合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站参与的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农林工作重要信息的公开发布。2008年共召开农业嘉年华、农产品质量等新闻发布及通气会15 次,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发布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跟踪以及评比活动等公开信息252条,同时,我局在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开办的专栏节目《都市农业》2008年共播出节目52期,播出农林新闻、行业信息及农业政策等295条,制作专题类节目67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在200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90条(包含规范性文件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6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38%。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42条,包括农林业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本局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事项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24.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6条,包括都市农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农林法制五年规划、农林发展年度计划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0.6%;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680条,包括公众需要了解的农林新闻、行业信息及农林统计资料、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等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69.4%。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41条,包括植物检疫方面的病虫情报、防治意见、农林业方面补贴政策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1条,主要是农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重大设施农业等项目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相关进度情况。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08年,我局把“南京市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布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另外,我局还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利用金陵农网、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备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等,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进一步完善“12316”农林服务热线、农林投诉举报电话、信访等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局,增强了沟通的有效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6件,100%均予以答复。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是涉及绿色南京工程种植补贴发放标准的信息,33.3%是涉及我局机构设置方面的信息,其余16.7%是属于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非《规定》所指的政府信息内容。
在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83.3%,主要询问农林局的机构概况和绿色南京工程种植补贴标准,同意公开。
有1件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6.7%。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信息属于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52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547次,当面咨询接待1671次,网上咨询6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当事人不服区县农林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有瑕疵的案件有2件;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信访、举报。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有2名全职人员。办公室、法规处、市场信息处等行政综合处室和有关行政职能站所配有相关人员兼职。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资金安排30万元,实际支出费用29.96万元。
3、没有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是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组织相关处室系统学习《条例》内容的基础上,召开信息公开调研会。二是在办事公开方面,局领导名单、机构职能、下属事业单位、局长信箱、值班电话等均通过金陵农网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本局重大项目工程的招标、中标及建设进度及时通过网站或报刊媒体主动向社会发布。三是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对当事人告知执法身份,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相对人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实施行政处罚后有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权利等告知事项。严格做到行政处罚各个环节告知、听证告知,保证行政处罚公开透明。四是在工作创新方面,成立了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集中了原分散在各单位的16项许可办理,建立以办理流程上墙、办理指南单页、网站查询等多方式结合的政务公开平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可网上申请,办理流程全部在网上运行。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有一些需要完善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公开的内容有待补充完善;信息发布的手段需要进一步建设;媒体和宣传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进一步配备补充。
(二)改进措施
1.落实责任,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推进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的信息公开,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结合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和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日常性工作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随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完善公开方式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事项,适时对局内网站政务公开内容和权力公开流程进行修订、补充,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对信息公开的事项及方式进行细化、分门别类,保证公开及时有序和信息的完整准确。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十、说明与附表
(1)本年报中的统计数据为2008年度的数据,不包括下属依法行政职权的组织。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980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69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6 |
申请总数 | 条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6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1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
(10)其它原因 | 条 | 1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6204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671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3547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递送费 | 元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
7、其它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3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29.96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