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4-24203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开云网页版 | 生成日期: | 2024-04-03 |
生效日期: | 2024-03-28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开云网页版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宁农计〔2024〕9号 | 关 键 词: | 专项资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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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农计〔2024〕9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学习应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着力打造都市现代农业强市,本次将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6760.61万元、农业农村公共服务36570万元、农业绿色发展7349.96万元等3个专项第一批资金计划共50680.57万元下达给你们(附件1、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安排突出以下原则:
(一)聚焦“国之大者”,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考核要求,围绕稳产保供、稳粮固农和确保粮食安全的目标,深入落实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战略,着力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蔬菜、畜牧业和渔业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扎实推进种业振兴、耕地质量和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提升,有效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和粮食补贴类政策,进一步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
(二)聚焦科技赋能,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都市现代农业强市要求,围绕科技强农、产业富农,着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不断提高农业品质和市场竞争力,重点支持数字农业建设、农业技术装备提升、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等,聚焦南京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推进特色产业链式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三)聚焦宜居宜业,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按照南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及《南京市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现代化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宜居宜业、生态惠农,着力推进现代乡村建设和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具有金陵村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继续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回收处置等绿色发展政策效能,加快建立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农村发展格局。
二、支持重点
本批下达的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主要支持三个重点方向:
(一)现代农业发展。主要支持现代蔬菜园艺发展、畜牧业转型升级、渔业高质量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村合作经济、农业品牌建设等7个支持方向。
(二)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主要支持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乡村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创意休闲农业、智慧农业、“智汇三农”人才工程、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公益性服务体系、南京市涉农街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奖补等12个支持方向。
(三)农业绿色发展。主要支持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生态循环农业、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水稻生态补偿等5个支持方向。
三、下达方式
本批下达的三类大专项资金根据各区农业基础资源、工作任务、农业主导产业入库项目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政策倾斜等因素实行因素法分配,任务清单与资金计划同时下达。(附件3)
(一)约束性任务。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而组织实施的任务,主要为新建标准化菜地2个、新建设施蔬菜园艺项目42个、完成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9260亩(2023-2024年度)、新建市级宜居村100个、实施水稻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16万亩等27项。
(二)指导性任务。为约束性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主要为绿色防控、高效特色园艺基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等41项。
四、管理要求
(一)强化资金统筹安排。各区要加强支农政策落实,加大各级各类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向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倾斜并支持农业主导产业链发展,聚焦“专、精、新、特”,突出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环节扶优扶强,做好与产业链入库项目的有效衔接,突出农业保障和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开云网页版印发南京市相关农业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2020〕410号)要求,深入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足额保障约束性任务资金,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科学制定单体项目补助标准,六合区、高淳区可突破现有三大专项框架进行适当统筹整合调剂,但不得用于非农领域。市级因素法切块资金测算数据不作为各区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和项目补助标准制定的刚性依据。
(二)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各区要把全面落实市定工作任务清单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首要目标,有机衔接工作任务落实与任务资金安排,确保所有市定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避免工作任务与项目安排“两张皮”。要围绕乡村振兴相关重点工作和市定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支持重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支持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对各区采取竞争立项筛选实施主体的项目,要制定项目申报指南,立项审批后组织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以高质量项目实施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对采用奖补、工作任务配套等形式的项目,要结合财力水平,制定合理的奖补或工作方案,明确奖补、工作流程。
(三)强化项目“穿透式”监管。各区要根据《开云网页版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农业农村项目及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财农〔2023〕24号)要求,切实履行市级农业专项资金执行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立项质量,加强内控建设,防范项目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按照“谁立项、谁建库”原则,加快建立项目储备机制,提前储备一批高质量、可随时启动的项目。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立项、实施方案批复、公开公示、督导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立项项目原则上必须从储备项目库中选取,加快立项进度,并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形成实际支出,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建设主体,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前期调研、立项评估、实地勘验、督导验收等提供相关经费保障。
(四)强化管理制度执行。各区在立项环节要加强农业项目“三条控制线”审核,加强申报单位的信用和安全性审核,对严重失信或存在未整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不得承担项目。农产品生产主体申报项目前要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监管,实现产品可追溯。项目建设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坚决遏制群体性、恶性讨薪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进一步强化项目招标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农业等总投资超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招标制度,并在各区下达的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给予明确。
(五)强化全面绩效管理。各区要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开云网页版印发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21〕118号)要求,落实“谁立项,谁负责”的全流程项目监管职责,做好区级层面日常项目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项目建设推进时间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支出、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按要求,分别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财政绩效重点评价和项目管理工作评估,相关结果将应用于下年度资金分配。
(六)强化信息公开报送。各区要及时将申报指南等政策文件向社会发布,通过多渠道方式进行宣传解读,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同时要认真做好立项结果、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根据市里要求在“宁企通”平台做好惠企政策发布、申报、兑现等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报送管理,及时对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督查、验收、考评等流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按照《开云网页版进一步加强各类涉农项目监测调度工作的通知》(宁农计〔2023〕7号)要求,按月做好2023年农业项目调度及2024年农业项目录入工作。资金使用方案(含竞争立项结果和补助类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方案批复请于2024年6月底(其中标准化菜地项目于12月底)前按产业条线报市备案,验收结果请于2025年6月底(其中标准化菜地项目于12月底)前报市备案。有关备案和报送材料均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区财政部门联合正式行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项目管理系统月调度和项目管理相关材料的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度项目管理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
附件:1.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下达汇总表
2-1.2024年第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
2-2.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
2-3.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
3.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任务清单明细表
4.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市局对口联系人情况表
开云网页版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