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3-58270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云网页版 | 生成日期: | 2023-07-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问答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宅基地;建房;占用耕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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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2、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3、宅基地“三权分置”指什么
2018年中央1号文件《开云网页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4、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除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5、什么是“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6、怎么认定村民“一户一宅”
对村民“一户”,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
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7、村民“一户多宅”问题怎样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多占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8、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9、农村宅基地审批主体是谁?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10、哪些情况下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或住房面积已达标的;
(2)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3)申请异地新建住宅,不同意将旧宅基地退回村集体的;
(4)未申请取得宅基地但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偿的;
(5)由外地转入的“空挂户”“挂靠户”;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11、农村宅基地审批面积标准是什么?
宅基地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不满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2)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以上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12、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审批实行农户申请、组级讨论、村级审查、部门审核、镇街审批等主要程序。
13、农民建房能否使用农用地?
农民建房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农用地,但要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14、农民建房用地须符合什么条件?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15、农民转让宅基地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6、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362 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17、进城落户的农民能否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
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18、什么是“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根据相关规定,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后,统一颁发 “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19、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
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理。
20、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不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21、父亲房宅能否赠与儿子?
可以赠与,但父亲不可再申请宅基地,儿子也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规定。亲兄弟之间赠与也照此办理。
22、如何申请建房审批
农村村民在街镇、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应当向街镇人民政府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权属证明、村民委员会意见、新建住宅相关图件等有效证明文件,由城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3、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24、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须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受让人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
25、农房可以出租吗?租赁年限最长是多少?
农房可以出租,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6、如何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用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开云网页版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 号)要求: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